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长效机制的落实,现就做好2019年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集中教育
1.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是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的重要环节,各分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19届毕业生党员离校集中党性教育工作,确保全覆盖,使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普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重点做好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到“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就业的党员、出国(境)党员,以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的教育工作。
2.在毕业生党员中集中开展一次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的党性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全体毕业生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行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四讲四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合格党员。使毕业生党员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在毕业生文明离校过程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走向社会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行各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要通过上一堂党课、过一次离校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各种形式,重点加强毕业生党员的转移组织关系教育。要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个别大学生党员毕业后组织观念不强、不按时转移组织关系、成为“滞留党员”、“口袋党员”、“隐性党员”、“挂名党员”等现象,明确告知党员《党章》626969资料网站自行脱党的有关规定,严明纪律要求。通过正反两方面案例教育,向毕业生党员讲明离:笞谱橹叵涤Ω米⒁馐裁,应该怎么做,帮助毕业生党员提高思想认识,解决实际问题。
4.针对毕业生党员数量日益增多、就业形式多样化所引起的组织关系接转中复杂性增大的现实情况,负责毕业生党员相关工作的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和学生党支部书记要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尤其注意工作的衔接和配合,以对组织负责和对学生负责的高度责任心,认真做好党员材料归档、组织关系转接、组织关系回执反馈等各项具体工作。对因不负责任或疏忽大意,造成不良后果的有关责任人,各单位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和必要的处理。
二、做好毕业生预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衔接
1.对于毕业后3个月内预备期满需要转正的预备党员,一般由原院系负责继续做好教育考察工作,到期履行转正手续后,再转出组织关系。
2.为了便于接收预备党员的单位党组织尽早开展教育管理工作,根据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教育、管理及考察情况,由所在党支部做好组织鉴定工作,将预备党员的所有培养考察材料一并装袋密封,加盖院(系)党组织公章交给党员本人。
3.对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但毕业前尚未发展入党的毕业生,由所在党支部做好组织鉴定工作,将预备党员的所有培养考察材料一并装袋密封,加盖院(系)党组织公章交给党员本人。对于在校学习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包括原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暂停考察)的毕业生,也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装袋密封,加盖院(系)党组织公章交给党员本人。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工作
1.各院系党组织要让每一位毕业生党员了解组织关系转移方法、流程和遇到困难时的处理方式。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不允许保留在626969资料网站,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组织关系转往省内的,主要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一律填写由省委教育工委统一发放的纸质介绍信进行转接。
3.组织关系转出后,院系党组织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对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的,要协调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解决。
4.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626969资料网站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规定,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所在院系党组织,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党员出国(境)前,由本人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填写《山西大学共产党员出国(境)保留党籍审批表》,经院系党组织审批后,报组织部登记备案。院系党组织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
5.对组织关系保留在626969资料网站的毕业生党员,院系党组织要及时将党员其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等。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积极帮助解决就业创业、学习生活等实际困难,努力使每名党员都能与党组织保持联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
四、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具体流程
(一)转移准备工作(5月中旬至6初)
1.各分党委、党总支需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逐人核对毕业生党员信息,毕业生党员的“工作岗位”须维护为“﹡﹡毕业年级”,“学历学位”须维护为毕业时获得的学历学位,“党费缴纳截止日期”须维护到“2019-06-30”,其他必填项信息须仔细核对。为了便于党组织和党员之间的联系,请务必将党员有效的“手机号码”录入系统。
2.认真完善党员信息:重点对毕业生党员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进行完善。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流向统计(6月初至6月10日)
在认真摸底的基础上,各分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流向统计工作。
1.填写《山西大学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流向统计表》。
2.填写《山西大学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流向情况汇总表》。
3.按照《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单位填写要求》确保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单位和转入单位准确无误。
(四)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集中转移(6月10日至6月20日)
1.信息审查
为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集中转移工作顺利进行,各分党委、党总支需专人对填好的《山西大学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流向统计表》和《山西大学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流向情况汇总表》进行审查。
2.网上转移
党员组织关系转往省内的,由各分党委、党总支依据收集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流向信息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转接。
3.书面转移
转往省外的统一使用由省委教育工委发放的纸质版介绍信。在开具纸质版介绍信的同时,也须在网上发起转接,操作方法与省内转移相同,分党委、党总支收到介绍信回执后,及时将回执复印件报组织部。
(五)发放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6月20日至6月底)
1.各分党委、党总支负责向党员本人发放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发放严格执行签收制度,要确保开好的介绍信能够发放到党员手中。
2.党员本人应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并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最长为玖拾天)内及时到相关单位办理手续。通过网络转接的党员需持党员本人身份证于有效期内到转入地基层党组织办理接收手续。
3.发放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同时向毕业生党员发放《山西大学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六)重新转移组织关系(7月至9月)
毕业生党员如在转接组织关系过程中遇到困难,需修改、重开组织关系介绍信,或需重新在党员管理系统中转接,务必在9月30日之前向原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交《重开组织关系介绍信申请表》,由原所在院系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或重新在党员管理系统中转接。重新开具介绍信应将原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并退回,介绍信遗失应在申请表中说明情况。
(七)未转接成功保留组织关系(10月-12月)
毕业生党员如在转接组织关系过程中遇到困难,超过3个月未能成功转出,应及时向原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交《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说明情况和原因,以及申请保留在校的具体期限,同时退回组织关系介绍信(或遗失说明)。院系党组织同意并备案后,将毕业生党员重新编入支部,定期参加活动、按时交纳党费,直至转出条件许可转出或保留期满转出。预备党员转出遇到困难,申请保留在校获得批准后,编入支部,继续接受预备期考察,考察期间应定期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交纳党费,预备期满主动递交转正申请书。待考察合格办理转正后,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出。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626969资料网站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规定,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其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对超过2年的,院系党组织应与党员联系,根据其工作或居住情况转移组织关系;因特殊情况确需继续保留组织关系的,由党员提出申请,经院系党组织同意,可适当延长保留时间,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各院系党组织要做好毕业生党员介绍信回执和反馈的登记工作,未收到介绍信回执和毕业生党员本人反馈的,应主动联系党员,督促其转出组织关系,并在转出登记表上做好书面记录。12月15日之前,应将本年度毕业生党员转出组织关系的回执反馈情况汇总后报组织部备案。
五、毕业生党员组织处置办法
各院系党组织在处置党员过程中,要充分保障党员的权利,必须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毕业生党员离:蟪6个月未转出成功,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原所在院系党组织联系,院系党组织应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情节严重的,经院系党组织讨论可决定停止党籍,或按自动脱党予以除名,并将处理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毕业生预备党员组织关系未转接成功,且超过6个月不与院系党组织联系、不向院系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的,经院系党组织决定按规定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并报党委组织部。
组织关系保留在626969资料网站的毕业生党员(不含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的,由原院系党组织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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